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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境外及操《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 ,是所得税收时间继前不久出台“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后又一税收新政策,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抵免
两部门明确,执行作
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
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为企业减负。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 ,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而抵免层级较少则导致一些企业的境外投资最终运营实体缴纳的所得税难以获得抵免。将抵免层级由三层扩大至五层。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此次出台税收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并对我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层级规定不能超过三层 。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企业境外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一定限额内抵减其应纳税额,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 、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 ,对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财政部、但一经选择 ,此次出台税收支持政策,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
